各定点机构:
一、根据闽人社文[2011]429号文件 (第十五批)及《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部分诊疗技术按项目单列结算的通知》(厦劳社[2007]231号)精神,我中心拟新增单列药品编码9条。
详见附件一
二、根据《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部分诊疗技术按项目单列结算的通知》(厦劳社[2007]34号),经讨论从2011年12月15日起增补同位素放射治疗肿瘤药品单列编码。
详见附件二
以上单列编码从2011年12月15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