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增加和变更药品编码(第十五批)的通知
各医保定点机构:
根据闽人社文[2011]231号、闽人社文[2010]163号、闽卫农社[2009]274号及厦卫基妇[2010]575号文件精神,我中心拟新增474条药品编码,变更244条药品编码、删除41条药品编码。现将拟变动的药品编码予以公布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调整后的药品编码库即日起正式启用。
特此通知
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
2011年11月14日